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意见》(农办科[2004]8号)精神,根据《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农办科[2005]40号)和《2006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农办科[2006]12号)的要求,切实做好2006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渔业技术指导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在全国13个渔业示范县培育5000个左右的渔业科技示范户(以下简称“示范户”),辐射带动10万个以上养殖户。
(二)重点示范推广6个渔业主导品种和7项渔业主推技术,以及若干地方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
(三)示范户先进实用技术的入户率达90%以上,示范户水产品收入比前三年提高10%以上,单位产量节本10%以上。
(四)大力加强科技示范户的能力建设,使他们成为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实用技术人才,成为活跃在农村的科技宣传员和传播者。
(五)引导渔民发展新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它们在农村技术经济一体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同时,积极探索不同地区渔业科技入户的有效途径和模式,为全面实施渔业科技入户工程探索经验。
二、工作区域
2006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渔业技术指导工作区域以我国重点渔业发达省(自治区)为主,并兼顾内陆地区渔业重点省,具体涉及11个渔业大省(自治区)的13个示范县(名单详见附件1)。
三、工作内容
在辽河流域,选择辽宁盘山县推广辽河水系中华绒螯蟹;在长江中下游优势出口河蟹养殖区,选择江苏高淳县、江苏宝应县、安徽当涂县推广长江水系中华绒螯蟹;在东南沿海优势出口水产品养殖带,选择山东乳山县、浙江舟山普陀区、福建宁德蕉城区、广东阳西县、广西合浦县、广西钦州钦南区等区县推广海参、南美白对虾、梭子蟹、大黄鱼和罗非鱼等品种;在内陆重点渔业省,选择江西万安县、湖北武汉新洲区、四川威远县推广斑点叉尾鮰、武昌鱼等品种。
在13个渔业示范县示范推广水产养殖水质调控、营养与饲料、优质苗种生产、新品种养殖、健康养殖、病害防治以及水产食品安全等7项关键技术。
各有关省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筛选确定本地区示范推广的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并在本省渔业示范县科技入户工程实施方案中体现。
四、工作分工
根据《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专家组工作制度》的要求,全面实行目标责任管理。部、省、县渔业首席专家和技术指导单位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实施进度和保障措施,建立工作网络。各级渔业首席专家要在同级科技入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专家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上级渔业首席专家的工作指导。
农业部渔业首席专家的职责:负责制定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渔业技术指导工作方案,审核有关省(自治区)科技入户工程渔业技术指导方案,筛选、推荐跨省区的全国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参与各示范县的技术培训,巡回督导、检查省、县级渔业首席专家的工作,解决全国科技入户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共性和重要技术问题,及时通报和总结渔业技术指导进展情况。
省级渔业首席专家的职责:制定本省(自治区)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渔业技术指导方案,筛选、推荐本省优良品种和适用技术,审核本省渔业示范县技术指导方案,检查指导县级渔业首席专家的工作,参与本省(自治区)渔业示范县的技术培训,解决本省科技入户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组织技术观摩和宣传,撰写本省(自治区)渔业技术指导工作中期总结和年度报告。
县级渔业首席专家的职责:协助县级渔(农)业主管部门遴选示范户,评审技术指导单位的技术工作方案,制定入户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计划,指导、检查、督促技术指导员开展工作;编发本县渔业科技入户工程进展情况简报,撰写本县渔业科技入户工程中期总结和年度报告。
技术指导单位的职责:在县渔(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专家组的指导下,招聘、管理和培训技术指导员,开展入户技术指导、培训和咨询服务,制定分户技术指导方案,组织本县(区)技术推广单位参加科技入户工作。
五、工作网络
各级渔业首席专家之间要建立密切联系,构建全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渔业技术指导工作网络,形成部级专家—省级专家—县级专家—技术指导单位—技术指导员—示范户—辐射带动农户的科技成果转化快速通道。鼓励技术研发单位加大成果转化投入力度,带动渔业产供销一体化发展,推动渔业产业化。
农业部渔业首席专家要及时跟踪检查各渔业示范县技术指导工作进展情况,通过电话、互联网和现场观摩等方式组织各级专家进行相互检查和工作交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技术指导工作部署。
为满足扩大规模后面上技术指导工作的需要,2006年将进一步扩充部级专家组。由上海水产大学、中国水科院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的7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按专业领域和就近原则指导各省科技入户工作。专家组组长为上海水产大学王武教授。
六、工作进度
(一)第一阶段:筹备阶段(2005年11月到2006年2月)
确定示范县、组建专家组、遴选示范户、确定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落实联系人,建立各省市(县)科技入户示范信息网络。筛选推介发布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制定科技入户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指导方案、编印《科技示范户手册》、《养殖管理日志》、技术资料和举行启动仪式。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各示范县水产养殖科技入户技术指导方案。
(二)第二阶段:入户指导阶段(2006年3月至10月)
1、开展渔业科技入户三大行动(春季行动、夏季行动和秋季行动)。
(1)春季行动。各县的技术指导员要帮助科技示范户制定一年的生产计划,安排好生产、资金、劳力,做到“一年早知道”。具体要通过“四定、五落实”(即:定放养、定成本、定产量、定效益;思想落实、政策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安排好全年生产,准备好相应的资金、渔需物资和劳力,此工作应在3月底以前完成。
(2)夏季行动。夏季渔忙季节,重点做好“三防、一促”(防病、防浮头、防洪涝、促长)和四“及时”(检查养殖管理日志,检查工作进程,总结经验,督促改进和调整)工作。其中,部级专家组要赴各地进行巡回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秋季行动。主要开展经验交流、技术比武、技术示范和现场观摩等工作,做好测产、自查、检收、市场营销和总结工作。部和省专家组成员必须参加“三大行动”,通过入户调研撰写工作建议,及时反馈省县科技入户项目领导小组。同时,要根据科学发展观和生产季节特点,掌握渔业科技入户工程的主动权,自觉、积极做好各自的工作。
2、开展主体培训
各示范县根据生产季节和各生产阶段的关键问题,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培训对象、主讲专家。培训内容要紧扣当地的主推品种,围绕7项主推技术,开展技术培训。要准备好相关技术资料,内容要具备先进、实用、可操作性。技术培训班原则上要采用多媒体教学方法,讲解要通俗易懂。
3、针对当地当时的生产关键技术,开展短期培训和新技术现场交流会。
4、技术指导员定期巡回,做到技术人员到池(水面)、技术成果到户、技术要领到位,指导科学养殖技术,现场开展病害防治工作;对养殖大户(或龙头企业)实施项目跟踪检查和指导,及时总结工作成效与经验。
5、每个示范县按季度(3 月底、6月底、9月底)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三到位”,即:技术服务是否到位、技术手册和资料是否到位、物化补贴是否到位。
(三)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06年11月至12月)
进行项目总结工作、自下而上逐级报告;进行项目抽检和验收,撰写验收总结报告,各级专家组进行实施绩效评估,总结典型经验,并制定明年工作方案。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行技术指导与服务职责。农业部渔业专家组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巡回各示范县开展共性渔业技术指导和渔业生产发展宏观形势宣讲工作,全年要到示范县3次以上,累计调研示范户100个以上。省渔业专家组要结合本地生产实际,做好放养、中期管理和收获三个关键环节的技术指导,针对本省示范推广的渔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全年到示范县6次以上,累计调研示范户200个以上。县渔业专家组要面向本县渔业科技入户技术指导员开展技术培训5次以上,调研本县全部示范户,对本县渔业科技入户技术指导员进行业绩评价。
(二)加强信息沟通。各级渔业首席专家要在“三大行动”结束后,及时向上一级渔业首席专家和同级科技入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工作,撰写工作总结材料。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效果、存在的问题、典型事例、对策建议等,还应根据实际情况附加相关技术文件、照片和录像。要建立和完善简报制度,省、县级渔业首席专家要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编制本地区渔业技术指导工作简报,及时反映技术指导工作进展情况。部级渔业专家组根据省、县级专家报送的工作报告和简报,定期编制全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渔业技术工作简报,供各级农业科技入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专家参阅。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各级渔业专家要加强示范户的调研,了解示范户的需求,研究解决科技入户工程实施中的技术问题。要配合各级渔(农)业主管部门做好渔业示范县科技入户工程的验收工作,按照“八查八看”的方式加强监督检查。一查队伍建设情况,看技术指导员是否合格、到位;二查科技示范户建设情况,看示范户及其辐射农户是否落实;三查养殖管理记录情况,看日常投饵和水质管理是否坚持记录,养殖的基本数据是否齐全;四查主推技术实施情况,看示范户是否按生产计划和标准化养殖工艺实施;五查物化补贴情况,看补贴是否真正落实到户到人;六查入户指导情况,看技术指导员入户指导绩效;七查实施效果,看示范户“三个能力”提高程度;八查项目档案情况,看有关工作资料是否收集齐全。
在2006年渔业收获季节,省、县专家组要对本地区渔业科技入户工程进行测产验收活动。测产验收以示范户为单位,每个渔业示范县随机抽样10户以上。与此同时进行总体效果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技术报告写进各示范县的年终总结。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