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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专家组工作制度

   日期:2014-07-06     来源:摘自农办科[2004]53号    作者:    文章来源:摘自农办科[2004]53号    浏览:29    评论:0    
核心提示:根据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意见》(农科教发[2004]8号)精神,为促进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的顺利实施,决定成立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专家组,实行技术工作首席专家责任制,并制定本工作制度。一、职责和任务(一)负责制定年度科技入户工程总体技术

根据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意见》(农科教发[2004]8号)精神,为促进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的顺利实施,决定成立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专家组,实行技术工作首席专家责任制,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职责和任务
(一)负责制定年度科技入户工程总体技术实施方案和相关行业领域的具体技术实施方案。
(二)审核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三)评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科技入户工程技术实施方案。
(四)指导、监督、检查省、县专家组工作。
(五)开展对科技入户工程的绩效评价,调研、总结工作经验,提出工作建议。

二、工作规则
(一)专家组按照部农业科技入户工作联席会议确定的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国科技入户技术指导工作。
(二)专家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2-3人,负责召集专家组会议,协调日常工作。
(三)专家组会议一般两个月召开一次,遇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
(四)专家须亲自参加会议。
(五)根据工作需要,专家每年保证一定时间到基层从事科技入户工作。
(六)专家组成员出国时间在10日以上者,应提前一周告知专家组组长和农业部科技入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七)召开专家组会议和开展有关活动需提前3天通知专家组成员。
(八)专家组成员任期三年,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农业部科技入户工作联席会议研究,作出调整。

三、工作保障
(一)农业部为专家组工作创造条件,并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专家组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专家工作。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专家组日常联络、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农业部科技教育司科技推广处。
专家组联络员:朱  岩  杨礼胜
联系电话(电传):010-64193023
E-mail: kjstgch@agri.gov.cn

 
标签: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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