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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水稻技术指导工作方案

   日期:2014-07-06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106    评论:0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意见》(农办科[2004]8号)精神,根据《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农办科[2005]40号)和《2006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农办科[2006]12号)的要求,切实做好2006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意见》(农办科[2004]8号)精神,根据《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农办科[2005]40号)和《2006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农办科[2006]12号)的要求,切实做好2006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水稻技术指导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在全国48个水稻示范县,培育4.8万个水稻科技示范户(以下简称“示范户”),辐射带动96万个农户。
(二)示范推广11个主导品种和7项主推技术。
(三)示范户先进实用技术入户率达到100%,产量较前三年平均提高10%以上,节本10%以上。辐射带动农户技术入户率达到90%,产量较前三年平均提高10%以上,节本10%以上。
(四)引导农民发展新型农业技术服务组织,探索不同地区农业科技入户的有效途径和模式,为全面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奠定基础。

二、工作区域
2006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水稻技术指导工作区域为北方稻区、长江流域稻区和东南沿海稻区的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8个示范县(名单见附件1)。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主导品种推广。在北方稻区示范推广“辽粳9号”、“吉粳88”和“龙粳14号”等主导品种,在长江中下游稻区示范推广“金优402”、“金优207”、“武粳15”、“II优明86”、“丰两优1号”和“国稻1号等主导品种,在西南稻区示范推广“富优1号(曾用名:Ⅱ优21)”等主导品种,在华南稻区示范推广“博优998”等主导品种。
(二)加强主推技术推广。在48个水稻示范县示范推广水稻旱育稀植、水稻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水稻测土施肥、超级稻栽培、水稻轻简栽培、水稻机械化生产和水稻节水栽培7项关键技术。
(三)强化技术到位率。在2005年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科技入户率,重点是提高水稻生产关键环节、关键技术的到户率。主要包括:一是突出抓好水稻全生育期的关键“四环节”。即通过旱育秧、稀播湿润育秧等方式培育壮秧;提倡北方稻区合理稀植,南方稻区合理密植,实现田间栽培“合理密度”;以“预防为主,对症下药,适时用药和两重用药(指秧田送嫁药和破口期用药)”为重点,切实做好病虫害综合防治;以“肥种平衡,肥时平衡和肥水耦合”为重点,实现平衡施肥。二是突出抓好省工节水节肥节药的节本增效技术。如抛秧、免耕抛秧、直播等轻型栽培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等。三是突出抓好稻田种养、用养结合的可持续生产技术。如稻鸭共育、稻草还田、冬季绿肥技术等。
(四)探索技术入户新机制。认真组织并积极参与开展示范户、辐射户和一般户相结合的工作调研,总结水稻科技入户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积极拓宽水稻科技入户领域,由专业水稻种植技术入户向种植业综合、种养结合技术入户的方向拓展;围绕节约型水稻生产技术核心,系统集成种、养、加相结合的综合技术,构建节约型、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技术体系。

四、工作分工
根据《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和《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专家组工作制度》的要求,科技入户工程实行技术工作首席专家负责制,全面实行责任目标管理。部、省、县水稻首席专家和技术指导单位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实施进度和保障措施,建立工作网络。各级水稻首席专家在农业部科技入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专家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上级水稻首席专家的工作指导。省、县级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水稻首席专家要根据本地区水稻生产实际情况和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水稻首席专家工作日程,制定工作日程,并报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专家组备案。
农业部水稻首席专家的职责是:负责制定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水稻技术指导工作方案,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稻技术指导实施方案,组织筛选、推荐跨省区的全国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参与各示范县的技术培训,巡回督导、检查省、县级水稻首席专家的技术工作,解决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水稻工作中的共性和关键技术问题,及时通报和总结水稻技术指导进展情况。
省级水稻首席专家的职责是: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水稻技术指导方案,筛选、推荐本省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审核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水稻示范县技术指导实施方案,指导、检查、督促县级水稻首席专家的工作;参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水稻示范县的技术培训,解决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技术问题;指导建立水稻核心示范片,组织技术观摩和宣传;撰写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水稻技术指导工作中期总结和年度报告。
县级水稻首席专家的职责是:协助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遴选示范户;评审技术指导单位技术工作方案;根据本县示范推广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紧扣农时制定入户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计划;指导、检查、督促技术指导员开展工作;负责建立本县水稻核心示范片;编发本县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水稻技术指导进展情况简报;撰写本县水稻技术指导工作中期总结和年度报告。

五、工作网络
各级水稻首席专家、技术指导员和示范户之间要保证联络畅通,建立密切联系,构建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水稻技术指导工作网络,形成部级专家—省级专家—县级专家—技术指导单位—技术指导员—示范户—辐射带动农户的水稻科技成果转化快速通道。
农业部水稻首席专家要及时跟踪检查各水稻示范县技术指导工作进展情况,通过电话、互联网和现场观摩等方式组织各级专家进行相互检查和工作交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技术指导工作部署。

六、工作进度
2006年2~3月:召开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水稻技术工作会议,制定技术指导工作方案和入户指导工作计划,建立工作网络。
2006年3~5月:在华南、长江流域和北方稻区开展双季早稻、一季稻(中稻)播种期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并做好数据资料的收集、记载和整理。
2006年6~8月:进行早稻中后期管理、一季稻(中稻)中期管理和晚稻苗期管理技术指导。各级专家组进行中期实施绩效评估,总结典型经验。
2006年9~10月:进行一季稻(中稻)、晚稻中后期管理和肥水管理、病虫防治及收获技术指导与服务。继续搜集和整理有关数据资料,准备全年总结。
2006年11月:召开2006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第二次水稻技术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水稻技术工作经验,推荐下年度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2006年12月:进行全年水稻技术指导工作、技术和运行机制总结,参与验收各水稻示范县科技入户工程项目,制定下一年度工作方案。

七、工作要求
(一)继续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农业部水稻首席专家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巡回各水稻示范县开展共性水稻技术指导和水稻生产发展宏观形势宣讲工作,关键农时到示范县督导,共调研示范户100个以上;省级水稻首席专家要结合本地生产实际,做好播种、中期管理和收获三个关键环节的技术指导,针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示范推广的水稻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面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水稻科技入户技术指导员开展技术培训2次以上,关键农时到水稻示范县4次以上,共调研示范户100个以上;县级水稻首席专家要面向本县水稻科技入户技术指导员开展技术培训4次以上,调研本县示范户100个以上,对本县水稻科技入户技术指导员进行绩效评价。
(二)继续加强信息沟通。各级水稻首席专家要在完成播种、插秧、中期管理(孕穗-抽穗)、后期管理(齐穗-成熟)等关键环节技术指导和早、中、晚稻收获后,及时向上一级水稻首席专家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效果、存在的问题、典型事例、对策建议等,还应根据实际情况附加相关技术文件、照片或录像。要建立和完善简报制度,省、县级水稻首席专家要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编制本地区水稻技术指导工作简报,及时反映技术指导工作进展情况。部级水稻首席专家根据省、县级专家报送的工作报告和简报,定期编制全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水稻技术工作简报,供农业部科技入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专家参阅。各级水稻首席专家要在2006年12月底前上交年度总结报告。
(三)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各级水稻首席专家要加强示范户的调研,了解示范户的需求,研究解决科技入户工程实施中的技术问题。要配合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做好水稻示范县科技入户工程的验收工作,按照“六查六看”的方式加强监督检查。一查队伍建设情况,看技术指导员是否合格、到位;二查科技示范户建设情况,看示范户及其辐射农户是否落实;三查物化补贴情况,看补贴是否真正落实到户到人;四查入户指导情况,看技术指导员入户指导绩效;五查实施效果,看示范户“三个能力”提高程度;六查工作档案情况,看有关工作资料是否收集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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