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农业  政策法规  展会报道  园林新闻  景观动态  企业渠道  标准规范  人物访谈  教育动态  工程动态 

2006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大豆技术指导工作方案

   日期:2014-07-06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99    评论:0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意见》(农办科[2004]8号)精神,根据《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农办科[2005]40号)和《2006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农办科[2006]12号)的要求,切实做好2006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意见》(农办科[2004]8号)精神,根据《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农办科[2005]40号)和《2006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农办科[2006]12号)的要求,切实做好2006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大豆技术指导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在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和河南省14个示范县(市、区、旗、农垦分局,以下简称示范县)培育1万4千个大豆科技示范户(以下简称“示范户”),并辐射带动28万个以上农户。
(二)重点示范推广8个大豆主导品种和8项先进实用大豆栽培管理技术(大豆窄行密植、“垄三”栽培、行间覆膜、测土配方施肥、种子包衣、根瘤菌菌肥施用、病虫草害防治、少耕免耕栽培等),以及若干地方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
(三)科技人员入户服务率达到100%,示范户先进实用技术入户率达到90%以上,示范户大豆单产和亩均收入较2005年提高10%以上。
(四)引导农民发展新型合作组织,探索农业技术推广的新模式,为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的深入开展积累经验。
(五)培养造就一批思想作风硬、业务素质高、乐于为农民服务、留得住的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和生产技术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示范户。

二、工作区域
2006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大豆技术指导工作区域为北方春大豆区和黄淮海流域夏大豆区,涉及5个省(自治区),包括14个示范县(名单见附件1)。

三、工作内容
(一)在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阿荣旗、扎兰屯市和莫力达瓦旗等4个示范县示范推广“东农46”、 “合丰40”、 “黑河27”、“疆莫豆1号”、“垦农18号”、 “蒙豆9号”、“垦鉴豆25”等大豆品种;在黑龙江省北林区、拜泉县、宾县、九三农垦分局、红兴隆农垦分局等5个示范县示范推广“绥农14号”、 “合丰47”、 “黑河27”、“垦农18号”、 “东农42”、“东农46”、 “绥农10号”、“绥农17”、“合丰46”、“垦鉴豆25”等大豆品种;在吉林省榆树市、德惠市、敦化市等3个示范县推广“绥农14”、 “长农13”、“吉育47”、“吉科豆1号”、“吉育69”、“黑农38”、“吉林小粒7号”等大豆品种;在辽宁省海城市示范推广“铁丰31号”、“辽豆14号”、“辽豆15号”、“辽豆11号”等大豆品种;在河南省襄城县推广“豫豆22”、“豫豆25”等高蛋白大豆品种。根据具体情况在14个示范县示范推广大豆窄行密植、“垄三”栽培、行间覆膜、测土配方施肥、种子包衣、根瘤菌菌肥施用、病虫草害防治、少耕免耕栽培、大豆玉米间作等先进实用技术。
(二)在每个示范县至少设立1个3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核心示范区,由专门技术人员负责,以规范的试验设计和丰富的示范内容,展示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并引进新品种、新技术,进行后备品种和技术的试验、示范。具体试验、示范方案要经省级专家把关,列入示范县科技入户工程实施方案,并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四、工作分工
  根据《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专家组工作制度》的要求,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大豆项目全面实行目标责任管理。部、省、县大豆首席专家和技术指导单位要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实施进度和保障措施,建立完善的工作网络。各级大豆首席专家要在同级科技入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专家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上级专家的指导和监督。
  农业部大豆首席专家的职责是,负责制定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大豆项目技术指导工作方案,审核省(自治区)科技入户工程大豆技术指导方案,筛选、推荐跨省区的大豆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参与示范县的技术培训,巡回督导、检查,解决全国大豆科技入户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共性技术问题,并及时总结项目进展情况,定期向农业部科技入户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和科技入户工程专家组汇报工作。组织开展后备品种和技术的研发,为大豆科技入户工程的不断深入提供技术支持。
  省级大豆首席专家的职责是,制定本省(区)大豆科技入户技术指导方案,筛选、推荐本省优良品种和适用技术,审核本省各大豆示范县技术指导方案,检查指导县级大豆首席专家的工作,参与本省(区)各大豆示范县的技术培训,在大豆生长季节,深入生产第一线,解决本省(区)科技入户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总结组织管理和技术经验,并及时总结项目进展情况,定期向部大豆首席专家汇报工作。组织研发适合本省(区)大豆新品种和新技术。
  县级首席专家的职责是,协助县级农业主管部门遴选示范户,审核技术指导单位的技术工作方案,制定入户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计划,并组织技术培训;调查了解农民技术需求信息,帮助制定相关对策;深入生产第一线,督导技术指导员开展工作;发掘典型事例,组织现场观摩,总结先进经验;对所在示范县项目试验示范结果进行总结,撰写总结报告。
技术指导单位的职责是,在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专家组的指导下,招聘、管理和培训技术指导员,开展入户技术指导、培训和咨询服务,制定分户技术指导方案,组织本县(市、区)技术研发单位参加科技入户工作。
技术指导员的职责是,在县级首席专家的指导下,直接深入农户开展技术指导,随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在技术培训、播前准备、播种、苗期管理、中后期管理、收获等关键农事环节和灾害多发期,直接到户、到田服务。技术指导员实行包户管理,与技术指导单位和农户签订服务合同。

  五、工作网络
  各级大豆首席专家要建立密切联系,定期交流项目进展情况,构建全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大豆技术指导工作网络,形成“部级首席专家—省级专家—县级专家—技术指导单位—技术指导员—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反馈通道。
农业部大豆首席专家要及时跟踪检查各大豆示范县技术指导工作进展情况,通过现场观摩、电话、互联网和内部发行《大豆通讯》等方式组织各级专家进行相互交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工作进度
2006年1~3月:确定部首席专家、省级专家、县级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遴选科技示范户;筛选、推荐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制定实施方案、编写技术培训教材;召开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大豆技术工作会议,讨论制定《2006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大豆技术指导方案》,建立和完善技术指导工作网络,分级组织技术培训。
2006年4~5月:部、省大豆首席专家、大豆示范县专家组成员、技术指导员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播种技术指导与服务。
2006年6~9月:开展大豆田间管理和栽培技术指导与服务,做好数据资料的收集、记载,拍摄有关照片和录相。农业部大豆首席专家组织省、县级大豆专家对部分大豆示范县进行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和技术,省、县级专家组织下一级技术人员和重点示范户开展观摩和交流活动。
2006年9月底~10月初: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测产验收,剖析高产典型,评选高产状元,总结项目经验。
2006年11~12月:自下而上逐级进行项目总结,撰写项目总结报告。各示范县结合本年度工作情况,利用农闲时节对县、乡技术指导员进行培训。

七、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服务到位。农业部大豆首席专家要深入示范县,巡回开展大豆生产调研和共性技术指导,对部分示范县的技术指导员进行培训,通过入户调研了解示范户的生产情况和科技需求,通过电话抽查的方式检查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对各示范县工作进行评估;省大豆首席专家要结合本地生产实际,做好方案制定、播种、中期管理、测产验收、技术总结等几个关键环节的技术指导,面向本省大豆科技入户技术指导员开展技术培训2次以上,关键农时到示范县4次以上,调研示范户200个以上;县大豆首席专家要对技术指导员进行集中培训,并在关键农事环节向技术指导员宣讲、示范技术要领,确保技术员完全掌握各项技术;组织技术指导员调研本县全部示范户,撰写技术总结材料,对本县大豆科技入户技术指导员进行业绩评价。
为确保技术培训的效果,农业部大豆首席专家要组织部分省级专家编写大豆优质高产栽培技术教材,各示范县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编写明白纸。要求为每个示范户提供一本技术指南(农业部首席专家组织编写)、一张明白纸(县级专家组织编写)、一本科技示范户手册(农业部统一编印)。每次接受技术服务要有记录。
各级大豆专家要确保所示范推广品种和技术的实用性和先进性,重点抓好成熟实用技术的到位率。各级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得借科技入户之名,以盈利为目的,推销相关产品。
(二)及时沟通,加强宣传。各级大豆首席专家要在春播、出苗、中后期管理和测产验收等关键环节结束后,及时向上一级首席专家和同级科技入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工作,撰写工作总结材料。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典型事例、对策和建议等,还应根据实际情况附加相关技术文件、照片或录像。要建立和完善简报制度,省、县级大豆首席专家要不定期编制本地区大豆技术指导工作简报,及时反映技术指导工作进展情况。农业部大豆首席专家根据自身调研和省、县级专家报送的工作报告和简报,定期编制全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大豆技术工作简报,供各级农业科技入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专家组参阅。
各级专家要利用各种媒体,对大豆科技入户行动的进展和典型事例进行宣传,强化科技入户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督促检查,确保实效。各级技术负责人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实地考察、电话抽查等方式对下一级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检查重点包括:一查技术队伍建设情况;二查科技示范户落实情况;三查物化补贴是否真正落实到户;四查技术指导员是否经常入户指导,是否在《科技示范户手册》上认真填写技术提示和在《技术指导员手册》上做详细的工作记录;五查实施效果;六查工作资料是否齐全;七查是否有借科技入户之名进行盈利和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此外,要加强对示范户的调研,了解示范户的科技需求和对科技入户项目的建议,研究解决科技入户工程实施中的技术问题。
各级专家组要对本地区大豆科技入户工程进行实效评估,并将评估报告写进各示范县的年终总结。大豆收获季节,示范户和技术指导员要对示范点进行测产,县技术指导单位要随机抽样50户以上,进行测产验收。要特别注意培养、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对创造当地大豆高产记录的核心示范区和示范户要及时通知上级专家测产。评选县、省和全国科技入户工程“大豆高产状元”,并进行奖励。

附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

 
标签: 政策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4033551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