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浏览该文件根据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意见》(农科教发[2004]8号)和《2006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农办科[2006]12号)要求,在总结2005年本领域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的执行、管理经验和效果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在全国选择10个示范县,培育1万个科技示范户(以下简称“示范户”),辐射带动20万以上农户。
(二)选择10个方面的主推技术,通过培训和示范,推广各省域、县域内对增产增收、农业投入物高效利用和改善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效果显著的成熟、实用技术。
(三)示范户实用技术入户率达到90%以上,示范户农产品产量比前三年平均水平提高10%以上,单位产量成本降低10%以上。
(四)引导农民发展新型农业机械化技术服务组织,探索不同地区农业机械化科技入户的有效途径和模式。
二、实施区域
农业机械化科技入户工程实施区域为: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区、黑龙江省富锦市、山东省青州市、湖南省宁乡县、四川省双流县、河北省定州市、江苏省江都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重庆市南川市和陕西省户县共10个县市。
三、技术内容
农业机械化技术入户,首先要坚持以创新服务机制为突破口,选择适合示范户发挥带动辐射作用的主推技术,引导农民使用新型农业机械。
其次,利用农业机械化系统学校、培训中心条件,加强示范户技术培训,做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强化科技示范户能力建设。
第三,主推技术应能够在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节本增效、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显著,以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的影响力,调动农户采用农业机械化技术、经营农业机械开展社会化服务的主动性和自发性。
第四,农业机械化主推技术应立足结合科技入户工程所在省份四大作物生产和生猪、奶牛养殖技术或当地优势农产品生产,大力推广合理施肥施药和农业清洁生产机械化技术,抓住农户需求迫切的增产增收关键环节,体现成熟、实用、先进的原则。
根据农业部《2006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农办科[2006]10号)涵盖的农业机械化技术领域,在主推技术的筛选上将从节约型社会和节本增效的角度出发,在南方主推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在北方主推保护性耕作的同时,选择各地急需的其他技术。在全国推广9个方面主推技术:(1)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2)水稻收获、低温干燥、加工一体化技术;(3)保护性耕作、节水旱作机械化技术(适合于小麦、玉米、大豆);(4)小麦(少免耕)精少量播种/侧深施肥技术;(5)玉米(少免耕)精量播种/侧深施肥技术;(6)玉米茎、穗收获/联合收获技术;(7)玉米青贮和秸秆利用机械化技术;(8)水旱田超低量机械植保技术;(9)农业废弃物有机肥生产施用机械化技术。
在省域内推广的具体农业机械化技术由各省、县专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并在各县实施方案中安排具体技术指导计划。
四、组织工作
农业机械化科技入户工程的组织工作,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采取“政府推动、农机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负责”的方式进行。各地农业机械化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机构,要积极配合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全面按照全国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并重视开展好下列工作。一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公示的方式和程序,产生农业机械化技术指导单位、技术指导员并签定责任书;2005年已开展工作的5个县市,要根据年终考评结果,做好淘汰替补工作,逐步建立 “流动、开放”的长效机制。二是明确农业机械化“物化技术”补贴的形式和内容,提高其入户的可操作性;整合粮食、良种、农业机械补贴资金,重点支持科技入户示范工程。三是根据示范县实施方案,加紧编制拟推广的实用技术的技术手册、明白纸和教学光盘;四是加强参与科技入户工程的农机具质量及其作业质量标准的规范管理;在试验选型、选购和使用技术、维修维护方面给予重点技术支持,引导农户采用新农艺、新装备。五是制定好具体技术的入户实施效果考核标准,体现执行情况验收的严肃性。
五、工作进度
2006年3月:编制并完善试点实施方案,新增的5个县市建立省级专家——县级专家——技术指导员——示范户——辐射带动户之间的技术指导网络;根据各主推技术的操作规程和关键技术环节,紧扣农时制定各示范县进行入户培训和直接指导的具体工作计划;召开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农业机械化技术工作会议,落实有关工作计划。结合春季生产,开展播种前技术指导和服务。
2006年4~8月:进行田间管理作业和适时收获技术指导和服务,各级专家组进行现场指导和技术指导员中期考评,做好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部、省、县首席专家与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交流工作经验,进行中期实施效果评估,总结典型经验。
2006年9~10月:策划下年主推技术。在各示范县进行秋季收获、青贮技术指导和服务。
2006年11~12月:部、省、县首席专家与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当年执行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制定下一年度工作方案。
六、保障措施
(一)保证各级专家在基层工作时间。各级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参加科技入户工程的管理、技术人员以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上的保证。省、县首席专家于关键作业时节给本省各示范县全体技术指导员宣讲主推技术和关键技术环节,并至少调研200个示范户。县级首席专家通过技术指导单位组织全体技术指导员参加技术培训3次以上,调研本县全部示范户的实施效果,据此评议、考核各技术指导员的工作业绩。
(二)建立报告制度。每月底向上一级农业机械化管理机构和同级科技入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上交当月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实施进度、典型事例、技术文件、照片录像、存在问题和建议等。报送部、省、县科技入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各级专家参考。于7月中旬上交中期总结报告;应于11月底前上交年度总结报告。完成定期报告工作的质量作为考核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
(三)强化主推技术规范实施的能力建设。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组织筛选本领域主推技术,指导主推技术培训教材审定工作,同时,做好主推技术实施经验交流。
(四)加强工程效果检查。除按全国实施方案规定的办法进行工作的各项检查验收外,各示范县要在年终进行总体效果检查,内容为技术到位情况、田间实际作业经济效益比较等,检查结果作为技术报告写进各示范县的年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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