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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禁止引用《本草纲目》等标示宣传食品

   日期:2024-05-09     来源:新华网    作者:西农网    浏览:4    评论:0    
核心提示:  【导语中国药材网】1月8日,台湾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宣布,岛内食品今后在标识上不得宣称可恢复视力改善过敏体质活血化瘀或引用《本草纲目》,表示宣称产品对疾病及疾病症候群或症状有效都会造成消费者误解。  岛内食品药品主管部门8日宣布,食品不得宣称可

  【导语·中国药材网1月8日,台湾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宣布,岛内食品今后在标识上不得宣称“可恢复视力”“改善过敏体质”“活血”“化瘀”或引用《本草纲目》,表示宣称产品对疾病及疾病症候群或症状有效都会造成消费者误解。 

  岛内食品药品主管部门8日宣布,食品不得宣称“可恢复视力”“改善过敏体质”“活血”“化瘀”或引用《本草纲目》。

  主管部门提醒制造业者及销售业者,切勿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定,并禁止食品标示、宣传或广告夸张、易生误解或宣称医疗效能。

  依规定认定的涉及“医疗效能”是指,宣称预防、改善、减轻、诊断或治疗疾病或特定生理情形,如缓解失眠、治疗近视、恢复视力、改善过敏体质、降血压、调整内分泌等。

  “宣称产品对疾病及疾病症候群或症状有效”及“涉及中药材之效能者”均视为涉及医疗效能,如降肝火、改善喉咙发炎、祛痰止喘、消肿止痛、解毒等。若引用或摘录出版品、典籍或以他人名义也被视为涉及医疗效能,比如宣称据《本草纲目》记载。

 
标签: 农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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